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公布了修訂后的《互聯網用戶公眾賬號信息服務管理規定》(以下簡稱《規定》),對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的提供與管理提出了更為明確和細致的要求。這一規定旨在進一步規范公眾賬號信息服務行為,維護清朗網絡空間,保障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,促進互聯網信息服務健康有序發展,其發布立即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。
《規定》的核心內容之一,是強化了對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的規范。隨著移動互聯網的普及,微博、微信公眾號、短視頻平臺、知識社區等各類公眾賬號已成為公眾獲取信息、表達觀點的重要渠道。其中,涉及新聞信息發布與轉載的賬號,因其廣泛的社會影響力,尤其需要嚴格規范。《規定》明確指出,公眾賬號生產運營者從事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的,應當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,并禁止未經許可或超越許可范圍開展相關服務。這為新聞信息的內容真實性、來源可靠性設置了明確的法律門檻,有助于遏制虛假新聞、不實信息的傳播。
在責任界定方面,《規定》進一步壓實了公眾賬號信息服務平臺和運營者的主體責任。平臺方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,對申請注冊從事經濟、教育、醫療、司法等領域信息內容生產的公眾賬號,進行嚴格核驗;并加強對其發布內容的巡查管理,及時發現并處置違法違規信息。對于公眾賬號運營者,則要求其遵守法律法規,堅持正確輿論導向,維護良好網絡傳播秩序,對其發布內容的真實性、合法性負責。這種“平臺-運營者”雙重責任體系的構建,形成了更為嚴密的監管網絡。
《規定》還特別強調了治理亂象的決心,明確禁止操縱多個賬號或利用非法手段批量注冊、發布同質化信息,制造虛假流量、實施網絡暴力或進行惡意營銷炒作等行為。這些舉措直指當前公眾賬號領域存在的“黑灰產”、數據造假、輿論操控等突出問題,旨在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和健康向上的網絡生態。
《規定》鼓勵和倡導行業自律與社會監督,支持相關行業組織制定自律公約,鼓勵公眾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投訴舉報。這體現了多元共治的現代治理思路,將政府監管、平臺履責、行業自律與公眾監督有機結合,共同構建良好的網絡信息服務體系。
新修訂的《互聯網用戶公眾賬號信息服務管理規定》的出臺,是國家網信部門適應新發展階段,完善互聯網治理體系的重要舉措。它通過細化規則、強化許可、壓實責任、打擊亂象,為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劃定了更清晰的“紅線”與“底線”,不僅有助于提升網絡信息內容的質量,保護用戶權益,也為建設網絡強國、營造清朗網絡空間提供了堅實的制度保障。規定的有效落實,仍需監管部門、互聯網平臺、內容生產者以及廣大網民共同努力,推動互聯網在法治軌道上持續健康發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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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6-04-06 02:52:06